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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场中人

 

有这么一类人,你可能并不陌生:说话时语调亢奋激昂,手势张牙舞爪,乱晃一气,眼神游移不定,面色要么红得泛光,要么白得吓人,往你跟前一凑,一股独特的气息扑面而来。

 

没错,这正是酒场中人。

 

俗话说,民以食为天。酒,这从粮食转化而来的清冽液体,自古以来就是男人的天。大概因为它可以刺激味蕾,兴奋神经,对天性好战的男人来说,是一种挑战。更主要的是,历史演变至今,混战酒场已成为男人事业有成和高质量生活的标志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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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确,酒场如战场,在酒场中所向披靡,会给男人带来成功的荣耀与满足。

 

人在江湖走,哪能不挨刀。那一把把刀,就是一个个堡垒,摆在你前进的路上。别无选择,拎好酒瓶子,上吧。设一桌酒宴,关键人物上席请坐,然后,无比热忱、无比谦卑地一次次“满上”。“酒杯一端,政策放宽”,酒酣耳热之际,舌头一软,宾主尽欢。堡垒拿下,收获立竿见影。只要能达到目标,放不倒别人,就先把自己放倒,值了。

 

山不转酒瓶转,酒场相会就是缘分。本来素不相识,只要端起酒杯碰一下,好了,咱就算认识了。再多喝两杯,嗨,咱可是哥们儿弟兄了,以后可得互相罩着点。现代社会,人脉资源最为宝贵,“咱一起喝过酒”,这潜台词可是大有含义。

 

自古美人爱英雄。所谓英雄,万万不可缺了“大块吃肉、大碗喝酒”的豪爽作派。酒桌上,如果有女性在场,而且这女性还有几分姿色的话,男人就更加表现得有英雄气概了。不就是喝酒嘛,不仅来者不拒,更要主动出击,“大通关”也罢,“单挑”也行,就像喝白开水,喝得“咚咚”响。然后,跟女性坐得越来越近,说的话越来越直白。女性一旦低首含笑,他便觉得芳心已被征服,脸上风光无限。

 

酒喝到一定程度,胆子也真的大了起来,平时说不出的话敢说了,或谄媚,或吹牛,或自高自大,或自轻自贱,反正是无形到了极点。

 

酒场上的英雄,人们只看到他潇洒、豪放的一面,却不知道,当他回到家的时候,要么倒在床上蒙头大睡,要么趴在马桶边大肆倾吐,最恶劣的,就是逮着老婆孩子处处找茬、撒酒疯。

 

最让人惭愧的是,酒场上的现代人,既不写诗,也不作画,顶多传播或自创一些段子,就算是富有才情了,当然,带点“色儿”的最为畅销。还有,酒后去卡拉一下OK,也算是陶冶情操。

 

其实,现代人也很向往古人喝酒的意境。“举杯邀明月,对影成三人”,酒可以排遣心中的孤寂;“劝君更进一杯酒,西出阳关无故人”,酒可以寄托友人的牵念。“今宵酒醒何处,杨柳岸晓风残月”,“昨夜雨疏风骤,浓睡不消残酒”,酒可以映衬浪漫的心境。“五花马,千金裘,呼儿将出换美酒”,酒可以让潦倒的人不失洒脱。但是,他们再也回不到古人慢生活的年代了。现代男人喝酒,与意境无关,与浪漫无关,与情意无关,而只剩下与酒场有关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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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ntian8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